在临港做招商主任的十年,见过太多企业从一张营业执照起步,有的三年冲上市,有的三年换三任法人,有的甚至卡在注册第一关就再也动不了。问过不少创业者:注册时最花时间的是啥?十有八九会说填表、找地址、跑审批。很少有人提公司章程——可在我看来,这玩意儿才是企业从出生到长大的基因密码,尤其对融资来说,它比临港新片区的税收优惠、人才政策更隐形,也更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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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程不是模板填空,融资的第一道门槛
刚来临港那会儿,我也觉得公司章程就是工商局的模板,填个股东、出资额、经营范围就行。直到2019年碰上第一个教训。那是一家做海洋工程装备检测的初创团队,创始人老张是技术出身,拿着朋友凑的500万启动资金来注册。我照例递给他们章程模板,老张扫了一眼:这条款太笼统,我们自己改改。
他们改的个性化条款里,有一条是股东会决议需全体一致通过。我当时没太在意,觉得大家一条心挺好。结果半年后,团队拿了份天使投资协议过来,投资人占股20%,要求进入董事会,并对单笔超过50万的支出有否决权。老张急了:这不行,我们章程里写好了所有事都得大家点头,投资人一进来,我们连买实验器材都要跟他商量?投资人更不干:我投钱就是怕你们乱花钱,现在连知情权都没有?
双方卡了两个月,最后投资人撤了。老张后来复盘时跟我说:早知道章程里不写‘一致通过’,现在连重新修改章程的精力都没有。这件事让我彻底明白:章程不是注册完就锁进抽屉的废纸,它是融资谈判的开场白,条款设计不好,连跟投资人坐下来谈的资格都没有。
二、股权结构:章程里的股权比例藏着融资生死线
企业融资,投资人最先看的不是技术,不是团队,是股权结构——而股权结构的核心,全写在章程里。临港这几年聚集了不少硬科技企业,这类企业研发周期长、融资轮次多,股权结构设计稍有不慎,早期创始人的股份就会被稀释到失去话语权。
2021年,我对接过一家做氢燃料电池膜电极的企业,创始人小李是博士,技术顶尖,但商业经验几乎为零。他们第一轮融资时,投资人要求创始人团队持股不超过70%,且后续每轮融资预留10%的期权池。小李团队觉得期权池太大了,我们自己的股份会被稀释,只愿意留5%。双方谈崩了,找到我协调。
我拿出他们公司章程翻了翻:你们章程里写的是‘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但没写‘同股不同权’也没写‘反稀释条款’。现在留5%期权池,看着是保住了股份,但下一轮融资时,投资人肯定要求更高的期权池,到时候你们要么稀释更多,要么没钱给核心员工,团队散了,技术再好也没用。
后来我帮他们找了临港科创基金的朋友,算了一笔账:按氢能行业平均融资节奏,三年至少要融三轮,每轮稀释15%-20%,如果现在留10%期权池,创始人团队三年后还能持有45%左右;若留5%,第三轮可能只剩25%,连控制权都保不住。小李团队这才想通,修改了章程里的股权条款,顺利拿到融资。现在这家企业已经做到Pre-IPO,小李常说:多亏当年改了章程,不然我们可能死在A轮。
三、决策机制:别让民主变成融资的绊脚石
章程里的决策机制,是很多创始人最容易踩的坑。有的企业喜欢绝对民主,规定所有重大事项都要全体股东同意;有的喜欢绝对集权,创始人独揽大权。这两种极端,在融资时都会变成雷。
去年遇到一家做生物医药CDMO的企业,创始人王总之前在药企做高管,经验丰富。注册时,他在章程里写得很清楚:公司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但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条看起来很合理,直到他们准备B轮融资,投资人要求对研发投入有单笔审批上限,王总觉得这是干涉经营,不同意。
投资人拿出章程:你们章程里写‘重大事项需2/3表决权通过’,但没明确哪些算‘重大事项’。现在我们占股30%,你占51%,就算我们同意,你也能自己拍板。但如果我们约定‘单笔超过500万的研发投入需经董事会同意’,这就不算‘修改章程’,属于公司治理范畴,只需要简单多数表决就行。
王总这才意识到,章程里没定义清楚重大事项的范围,导致投资人要么觉得没保障,要么过度干预。后来我们协调律所,帮他们在章程附件里列了重大事项清单,把研发投入、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具体事项的表决比例写清楚,投资人这才放心投钱。王总后来跟我说:以前觉得章程是‘法律文件’,现在才明白,它是‘沟通工具’,把话说清楚,才能少扯皮。
四、退出条款:章程里没写怎么走,投资人不敢上车
做招商这些年,最常被投资人问的是:如果企业不行了,怎么退出?而答案,往往藏在章程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条款里。临港有不少企业是产学研项目,创始团队里有高校教授、科研院所专家,他们对退出讳莫如深,觉得不吉利,但投资人恰恰最关心这个。
2020年,有一家做AI视觉识别的团队,由高校实验室孵化出来,创始人刘教授是技术大牛,但章程里写的是股东离职后必须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投资人一看就急了:万一企业做起来了,刘教授退休了,我们想接手他的股份,只能按原始价买?这不等于我们的股份被‘锁定’了吗?
投资人要求修改章程,增加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若外部投资人愿意以市场价购买,其他股东放弃购买,则股东可对外转让。刘教授一开始不同意:这会让团队不稳定。我跟他们解释:投资人不是想赶你们走,是怕自己投的钱‘有进无出’。章程里写清楚退出机制,反而是给企业‘信用背书’,以后融资更容易。
后来他们修改了章程,约定了市场化退出机制,不仅顺利拿到融资,还因为条款清晰,吸引了好几家专注硬科技的投资机构。现在这家企业已经和上市公司达成并购协议,刘教授说:以前觉得‘退出’是背叛,现在才明白,‘好聚好散’才是对企业和投资人负责。
五、临港招商的必修课:帮企业把章程变成融资工具
在临港做招商,早就不是给政策、给场地那么简单了。企业注册时,我们招商团队会主动帮他们审章程——不是替他们写,而是从融资角度挑毛病。比如股权比例是否合理、决策机制是否清晰、退出条款是否完善,甚至分红条款表决权设计这些细节,都会提醒他们注意。
说实话,一开始很多企业不理解:我们注册个公司,你们怎么管这么多?我就跟他们讲:临港的企业,很多是冲着‘科创板’‘北交所’去的,章程不规范,上市时券商要你们改,改一次就要停办业务,耽误半年。现在花点时间把章程捋顺,省得以后走弯路。
这几年,临港新片区推出了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章程审核已经成了注册前辅导的固定环节。有次遇到一个做量子计算的初创团队,投资人要求同股不同权,但创始人担心失去控制权。我们找了上交所的专家给他们做培训,讲清楚AB股架构在科创企业的优势——创始人用B股(1股10票)保留控制权,投资人用A股(1股1票)享受分红和表决权,最后双方都接受了。现在这家企业已经完成A轮融资,估值20亿。
六、前瞻:章程设计,要跟上临港速度
临港这十年,从晚来的浦东南汇变成上海科创中心的核心区,企业的类型也从传统制造业变成了硬科技、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未来,随着国际数据港跨境科创走廊的建设,会有更多跨境融资VIE架构的企业落地。这对公司章程设计提出了新要求——不仅要符合《公司法》,还要适配国际资本规则。
我最近在研究章程与ESG挂钩的案例,比如有些企业在章程里加入环保投入占比不低于营收5%董事会必须有独立董事等条款,不仅吸引了ESG基金,还提升了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认可度。这可能是临港企业章程设计的下一个方向:从合规底线走向价值创造。
说到底,公司章程就像企业的宪法,它决定了企业怎么决策、怎么分钱、怎么散伙。在临港,我们见过太多因为章程写得好,融资少走弯路的企业,也见过不少因为章程没写对,错失发展机遇的教训。作为招商人,我们的工作不仅是引进来,更是扶上马、送一程——帮企业把章程这个隐形密码写对,让他们在融资路上跑得更稳、更快。
毕竟,在临港,企业的临港速度,往往是从一份写对的章程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