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东临港经济园区干了十年招商,见过太多企业从注册到成长的故事。最近总有创业者问我:我们公司想招个行政经理,候选人能力不错,但查到他是失信被执行人,这事儿能办吗?说实话,这问题看似简单,背后牵扯的法律、管理、风险平衡,能聊上三天三夜。行政经理这岗位,管着公司公章、采购、后勤,甚至涉及合同签订,要是候选人身上带着失信标签,企业到底能不能用?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从法律到实操,从案例到风险,好好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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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失信定义与任职限制
首先得搞清楚,失信被执行人到底是个啥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比如欠钱不还、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等。简单说,就是老赖——但这顶帽子可不是随便戴的,得经过法院严格审查,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才能算数。
那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失信的人不能当行政经理呢?翻了翻《公司法》,里面只提到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政经理算不算高级管理人员?得看公司规模,如果是中小企业的行政经理,可能不算;但如果是大型企业,负责重要经营管理岗位,法院可能会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认定标准。
更关键的是《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里提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意这里是不得担任,但行政经理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实践中存在模糊地带。比如我们园区有个做跨境电商的企业,之前想招个行政经理,候选人A是失信被执行人,但企业觉得他只是管后勤,不算高管,结果在工商变更时被市场监管局驳回,理由就是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需符合任职资格。后来企业把岗位名称改成行政主管,才顺利通过——这说明,岗位名称和实际职责的匹配度,直接影响法律认定。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是公开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就能查到。如果企业明知对方是失信人员还让其担任关键岗位,一旦被债权人发现,企业可能会被认定为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面临司法处罚。去年园区就有家企业,行政经理是失信被执行人,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公司转移财产,结果债权人把企业和行政经理一起告上法庭,最后不仅财产被追回,企业还被罚款10万元——这教训,够深刻。
公司自治:章程与内部决策
法律没一刀切禁止,那企业能不能自己说了算?答案是:能,但得看公司章程和内部决策。根据《公司法》第12条,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如果公司章程里写明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行政经理,那企业直接拒绝就完事儿,没任何法律风险。
但问题是,很多中小企业注册时图省事,直接用模板章程,根本没考虑这条。这时候就得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了。比如我们园区有个生物科技初创公司,创始人B想招自己的表弟当行政经理,结果发现表弟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开股东会讨论,大股东觉得都是亲戚,没事儿,小股东却担心风险,最后表决通过拒绝录用失信人员担任关键岗位——这就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只要决策程序合法,结果就有效。
不过这里有个坑:如果公司章程没规定,股东会也没讨论,企业能不能单方面拒绝录用?可以,但得有合理理由。比如行政经理岗位涉及公司印章管理,根据《印章管理办法》,保管印章的人员需要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显然不符合品行端正的要求,企业拒绝录用就站得住脚。但如果岗位只是负责保洁、食堂,和公司财产、印章无关,企业以失信为由拒绝,可能会被告就业歧视,反而吃官司。
还有个细节: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义务,从名单库中删除了,那企业录用就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实践中,很多人以为还了钱就能立刻移出名单,其实不行。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信息。所以企业录用前,一定要让候选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证明,光口头说我还钱了可不行——我们招商时经常提醒企业:做尽职调查,别听对方讲故事,看证据!
实务操作:工商登记审核要点
就算企业内部想录用失信被执行人当行政经理,还得过工商登记这一关。这几年市场监管局对任职资格审核越来越严,尤其是临港自贸区作为改革前沿,对穿透式审查要求很高——不光看表面材料,还会查实际职责。
去年我们园区有个做智能制造的企业,想招个行政经理C,C之前是失信被执行人,但已经履行完义务,名单信息也删了。企业提交材料时,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特意打电话问:这个行政经理具体负责什么?有没有涉及合同签订、资金审批?企业如实回答只负责后勤和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人员才放行。后来我了解到,如果岗位涉及经营管理,即使名单信息删了,市场监管局也会重点审核,怕企业挂羊头卖狗肉,让失信人员实际行使高管职权。
还有个常见问题:如果企业给失信被执行人安排的岗位名称是行政专员,但实际让他管公章、签合同,算不算违规?算!市场监管局现在会核查岗位名称与实际职责是否一致。比如有个企业,把失信人员安排为行政专员,但工资条显示他每月有合同审批奖金,这就是实际担任高管,会被驳回登记。我们招商时建议企业:岗位名称和职责要匹配,别为了规避审核玩文字游戏,真查起来更麻烦。
如果企业已经让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了行政经理,后来才发现问题,能不能变更?可以,但得赶紧处理。去年园区有个企业,招了行政经理D是失信被执行人,三个月后被债权人举报,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企业赶紧把D调岗为后勤专员,重新选举了行政经理,才没被罚款——这说明,发现问题及时纠错,还能补救,要是拖着不办,就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风险权衡:企业用人成本与隐患
抛开法律不谈,企业用失信被执行人当行政经理,到底划不划算?这得从用人成本和潜在风险两方面算账。
先说用人成本。失信被执行人往往因为信用污点找不到好工作,企业可能会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录用他们。比如市场价月薪1.5万的行政经理,失信人员可能只要1万,企业看似省了5000块/月。但我们园区有个企业算过一笔账:他们招了个失信人员当行政经理,结果这人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采购费用,半年贪了8万块——这8万块,够企业付他一年工资了。还有更狠的,有个行政经理是失信被执行人,直接把公司公章拿去给自己担保贷款,最后企业被连带追责,损失了几十万——这哪是省钱,简直是花钱买风险。
再说潜在风险。行政经理岗位虽然不像财务总监、销售总监那么核心,但涉及面广:管公章的,可能盖出无效合同;管采购的,可能吃回扣;管后勤的,可能泄露公司机密。失信被执行人的核心问题是信用缺失,他们为了履行自己的债务,很可能会铤而走险。我们招商时接触过一个案例:某企业行政经理是失信被执行人,债权人找到他,威胁不还钱就曝光你挪用公司公款,结果这人主动辞职,还带走了公司——企业不仅损失了行政经理,还丢了客户,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也不是所有失信被执行人都是定时。有些人是因为创业失败欠债,本身有能力、有经验,只是暂时陷入困境。比如我们园区有个科技公司的行政经理,之前创业失败欠了100万,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但他管理经验丰富,把公司后勤打理得井井有条,还帮公司申请到了临港园区人才补贴。后来他还清了债务,从名单中移出,企业直接提拔他为行政总监——这说明,关键看失信原因和个人品行。如果是恶意失信,比如借钱不还、转移财产,绝对不能用;如果是客观失信,比如生意失败、突发疾病无力偿还,企业可以综合评估。
案例复盘:园区企业真实经历
干了十年招商,见过太多案例,挑两个印象深的跟大家说道说道。
第一个是踩坑案例。2021年,园区一家做跨境电商的企业,想招个行政经理,负责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候选人E。E简历光鲜,之前在500强企业做过行政总监,就是2020年因为公司破产欠了200万,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负责人觉得人不错,只是运气不好,就录用了,月薪2万。结果E入职后,利用负责公司海外采购的便利,和供应商勾结,虚开发票,半年贪了50万。后来债权人找到公司,说E用公司名义借了高利贷,现在还不上了,要公司承担责任。企业赶紧报警,E跑了,公司不仅损失了50万,还被供应商起诉,差点破产——负责人后来跟我说:早知道听你们招商的话,做尽职调查,也不至于这样。
第二个是成功案例。2022年,园区一家做生物医药的初创公司,创始人F是海归博士,技术过硬,但管理经验不足。他想招个行政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候选人G之前在一家上市公司做过行政总监,2021年因为父亲生病欠了80万,成了失信被执行人。F有点犹豫,来找我们招商团队咨询。我们帮他查了G的背景:失信原因是医疗欠款,不是恶意逃避债务;而且G之前的公司评价他管理严格,品行端正。F决定给G一个机会,但和他签了《廉洁协议》,约定如果发现挪用公司财产,立刻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结果G入职后,把公司后勤管理得井井有条,还帮公司申请到了临港园区初创企业补贴,节省了10万成本。后来G还清了债务,从名单中移出,公司直接给他升了职,加了薪——F后来跟我说:有时候,给失信人员一个机会,也是给企业一个机会。
前瞻建议:合规与人性化管理平衡
说了这么多,到底能不能用失信被执行人当行政经理?我的建议是:看岗位、看原因、看风险控制能力。如果岗位涉及公司核心财产、印章、合同,绝对不能用;如果岗位是纯后勤,不涉及敏感事务,且失信原因是客观困境(如疾病、创业失败),企业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如签订廉洁协议、定期审计),可以谨慎考虑。
但不管用不用,企业都得做好三件事:一是尽职调查,不光查失信信息,还要查失信原因、个人品行、过往工作经历;二是岗位匹配,把失信人员安排在低风险、低敏感的岗位,别让他们碰核心业务;三是风险控制,建立财务审批双签印章使用登记等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从长远看,随着社会信用体系越来越完善,失信的成本会越来越高,企业用人也会越来越看重信用。但信用不是一成不变的,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应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企业如果能平衡好合规与人性化管理,既能规避风险,又能吸引人才,这才是长久之计。
跟大家聊聊我们浦东临港经济园区的招商平台(https://pudongqu.jingjiyuanqu.cn)。很多企业注册时对任职资格不熟悉,容易踩坑,我们平台专门提供了任职资格预审服务,帮企业核查候选人的失信信息、任职资格,还会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给出岗位风险提示。比如科技型企业,我们会提醒行政经理别碰研发资料;贸易型企业,我们会提醒采购岗位要查供应商关联关系。有次有个企业想招财务总监,候选人之前是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平台帮他查到失信原因是挪用公款,直接劝退,避免了企业损失。所以说,注册公司、招人用人,别自己瞎琢磨,来找我们园区招商平台,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省心又省力!